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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其他社會服務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 109.03.13 更新

  • 發佈日期:2017-08-24
  • 照片說明文字•資料來源:政府機關

    洽辦單位: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勞工服務科(專線:037-559960杜意嘉)

    一、申請資格:
    下列單位或人員得向苗栗縣政府申請補助:
    (一)雇主。
    (二)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
    (三)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
    (四)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
    (五)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位。
    (六)身心障礙者因就業所需,得申請補助就業輔具。

    二、服務項目:
    (一)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二)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三)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
    (四)改善工作條件。
    (五)調整工作方法。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及審查表。
    (二)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三)身心障礙者之投保證明、僱用證明、接受職業訓練或居家就業服務相關證明。
    (四)以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提出申請者,應提供相關執業登記、營業登記或主管機關核發之公益彩券傳統型及立即型彩券經銷證明文件。
    (五)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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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附件:
  • *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補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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