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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請問我要申請氣墊床用電補助該如何申請?

  • 發佈日期:2017-09-20
  • 照片說明文字申請「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必要生活輔具來源為縣市政府補助者免附)。
    (三)用電優惠之用戶戶名及電號證明文件影本(電費收據)。
    (四)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或輔具評估單位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限定3個月內開立之證明書或評估報告書,並應註明需使用必要生活輔具名稱。輔具來源為縣市政府補助者免附)。
    (五)輔具需用電證明(申請居家用照顧床或氣墊床者,需檢附可資證明輔具需用電之證明文件,如可辨別需用電之購買憑證、租賃憑證或保固書、輔具照片等)。
    (六)其他(可茲證明使用生活輔具起始時間且現行仍使用中之證明文件)。
    肆、優惠生效時間:
    經審核通過提供電價優惠之起始月份,須依據台灣電力公司開立電費單據時間而定,優惠之電費直接由下期電費中扣減。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務必於10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始由台灣電力公司追溯自符合資格之月份起計算電價優惠金額,於日後歷次電費中扣除;逾期則無法辦理追溯﹕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日期:101年12月31日前
    開始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日期:101年12月31日前
    優惠生效時間:自102年1月1日起提供優惠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日期:101年12月31日前、102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日期:102年1月1日以後
    優惠生效時間:自審核認定符合資格日起提供優惠
    洽詢單位及電話:

    一、1957福利諮詢專線
    二、台北衛生福利部 社會及家庭署 身心障礙福利組 林先生 02-26531822
    三、必要生活輔具請洽本府社會處身障服務科:037-332137或559964

    (1090720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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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附件:
  • *用電優惠申請表
  • *每月優惠度數及優惠月份表
  • *居家用電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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