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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輔具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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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請問家人行動非常困難,無法外出,要如何申請到宅評估?

  • 發佈日期:2017-09-20
  • 照片說明文字1100615更新
    來電告知評估需求,啟動到宅評估流程
    (1)植物人。
    (2)失智症重度以上(含)者。
    (3)需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者。
    (4)身心障礙證明為第七類極重度或多重障礙重度。
    (5)申請項目含有居家無障礙空間改造者。
    (6)經社會處轉介之個案。
    (7)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長照單位轉介失能等級達7及8之個案。
    其他說明
    首次申請電動代步車或電動輪椅評估者,基於輔具使用之安全及衛教其操作訓練,請至輔具中心評估或輔具服務據點,本中心不提供到宅評估服務。
    申請溝通輔具、助聽器評估、視覺輔具評估者,僅提供中心評估。
    當申請者已購買輔具者,本中心不開立評估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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