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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輔具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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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評估服務


【輔具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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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取得輔具適配服務
    修訂6版:112.10.04

    一、目的:

    當輔具需求者透過購買輔具或二手輔具取得輔具時,為了解使用者及其照顧者對輔具使用狀況及使用正確,並能提供相關的輔具知識與保養衛教,讓民眾更能隨時的切合輔具的使用。

    二、適用範圍:苗栗縣輔具資源中心(以下簡稱輔具中心)。
    三、內容:

    1.當縣府有下列狀況便可啟動訪視服務,民眾取得輔具1個月內,縣府轉介後啟動民眾取得輔具時之訪視程序,並安排輔具評估人員進行訪視服務:

    (1)首次使用輪椅(含附加功能)、移位類輔具、電動病床,且申請身障補助輔具。

    (2)對民眾購買輔具存有疑問。

    (3)對民眾輔具使用地點與基準表規定不符。

    (4)需輔具使用建議與衛教者。

    (5)居家環境檢核作業。

    (6)其他。

    2.民眾輔具購置前有下列狀況,可主動與輔具中心聯繫啟動民眾取得輔具時之訪視程序,由輔具評估人員進行衛教、使用指導。

    (1)當民眾對於核定輔具之採購品項有使用疑慮時。

    (2)當民眾購買特製化輔具,如量身訂製輔具、擺位系統等。

    (3)民眾需使用訓練之輔具,如移位輔具、控制能力不足個案之電動輪椅與電腦輔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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